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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否应该在真诚的关系中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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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否应该在真诚的关系中活着?
  这是个有趣的问题。
  有的人以为人如果在真诚的关系中活着,他是会吃亏的或者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因此,他们依靠一种非真诚的关系而生活。
  非真诚关系下生活的人,他对于自己本性的表露会是很克制的和不外露的,而是以一种更多的面具的角色来应对生活。
  从一般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其实这种应对并不是一种健康的心理方式。因为一个发展自己虚假面具的人,终究有一天会被自己的本性中的某种力量所伤害。
  我们举例来说,如果一种恋爱关系的建立,是以双方不坦诚或者功利主义的目的来作为基础的。那问题就很容易产生,虽然现在会有所获得,问题的产生是在将来。如果一个人以一种欺骗对方的方式获得一种爱情,并且这种爱情一直走到了婚姻。但仅仅是到此为止,在此之外,被隐瞒的问题终究会出现。而其实本来以为以自己的欺骗获得对方的人,必定面对婚姻的不稳定甚至离婚的命运。
  而在工作中,同事之间的态度如果是不真实的,那结果会直接影响单位内的互相猜疑,并因此导致单位工作效率的低下。中国以前企业在这方面并没有理解这点,而往往喜欢搞一些派系斗争,甚至有的领导为了自己的地位稳定,存心挑起下属员工的斗争。如在中国1985年之后一段增加百分比工资的历史中,厂方由于想减少加工资名额,就是想从增加四级工资减少到增加二级工资。于是同时找一个部门的两个成员单独谈话,告诉他们科室的两个成员只有三级工资可加,各加一级半是不可能的。暗示两个可以参加竞争。也就是可以向自己领导打对方的小报告。这个事件就直接造成两个成员之间关系的恶化。在小报告之后,两人的竞争造成工作的内耗并且最终由于双方都给对方制造了困难,而是两人都只各加了一级工资。据我了解,这一加工资中运用的手法在1985年在上海范围内的劳资系统中是普遍运用的。一直到1991年之后,才开始转变为岗位定性工资。这似乎是一个很有领导艺术的行为,但其引起的严重后果可能到现在也不能消除。对于这种时代的丑陋,我们现在只能用一种人的劣根性来表达我们对此的嘲笑和愤慨。
  同样在人际相处时,真诚的关系更为重要。如果一个人接近别人的目的是为了一种自我的完全功利目的,事情在一开始会很不错的发展,但在一段时间后情况就会急转直下,这不用怪别人,要怪就怪自己的问题。
  世界上的事情,如果用更多的心计去处理人际关系,而不是用真诚来处理人际关系。这样的人或许会得到一些短期的个人目标,但就长远的发展和整个人生来说,那绝对是为自己的健康心理来建立一种灾难性的后果。
  因为非真诚关系最可能的事情就是问题终于有一天爆发出来。
  所以,心理学家罗杰斯经常表述这样的观点,生活在真诚的关系中,而不要生活在虚假的关系中。因为这将导致健康的心理和人生真正的实现。
  不过我想再之后,真诚关系的建立绝对不是说你要没有距离的和任何人接触,不是这意思。在和不同的人的接触中我们可以掌握与不同的人交往要有不同的真诚距离。否则,你则成为左派。那种对任何人都没有节制的真诚也是要不得的。